判定二级教学事故!大学教师被解聘
近日,福建某高校发布了三起教师教学事故及处理结果的通报。其中:
一名教师因发生“试卷出现1处有提示标准答案”教学事故,经审议认定给予三级教学事故处理,按规定扣减其当月绩效工资的20%,并予以全校通报。对试卷审核把关不严的专业带头人予以全校通报批评。
一名教师发生“教师未事先报备导致缺课”教学事故,经审议认定给予三级教学事故处理,按规定扣减当月绩效工资的20%,并予以全校通报。
一外聘教师,发生“非客观因素造成缺课”教学事故,经审议认定给予二级教学事故处理,按规定扣减本门课程课酬的15%,并予以全校通报,解除聘任合同。
教学事故的发生在高校中并不鲜见,但却能时刻让大学老师闻之色变。只因一旦被判定为教学事故,对教师的绩效、评优、职称评定、教学工作考核等都有极大的影响。
多所大学通报教学事故处理情况
教学事故,目的不是处罚 近些年,部分高校教师因被判定教学事故在网上引起了热议,有人认为简单的迟到就被认定重大教学事故是否处理过重。 但高校严格执行教学事故制度,并不是以处罚为目的。该举措的真正目的是限制教职员工可能出现的不规范行为,有效预防和避免各类教学事故的发生,从而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有效运行,提升教学质量。 也因此,部分高校除了颁布相关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等,还会通过一些措施让教师尽可能的避免教学事故。如举办预防教学事故的相关讲座,通过各种留言信息提醒教师准时上课等。 即使遇到已经不可避免的事情,高校也会有快速处理的方案。如由于堵车、交通事故、突发生病导致上课迟到现象发生,武汉东湖学院要求老师首先跟教学秘书或教学副院长取得联系,对情况进行说明;教学秘书迅速联系相关班级辅导员和教学副院长或其他院领导,辅导员迅速通知相关班级班干部,进行情况说明,稳定学生情绪;教学副院长或其他院领导和辅导员迅速赶到上课教室,控制课堂纪律,耐心等待任课老师到来;万一无法继续上课,由教学秘书迅速办理调停课手续,并做好补课准备。 教学事故的处理,是高校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可以说高校对教学事故的管理是高校对教职工在教学过程中的基本行为要求。但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也与教职工的切身利益相关,在制度制定方面,高校也需要根据现实情况不断规范和完善,让其更为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