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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健男,湖南新宁县 学习经历: 1985-1988: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财务会计专业; 1994-1997:武汉大学法学院,获国际私法专业硕士学位; 1998-2002:武汉大学法学院,获国际法专业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88-1994:湖南新宁县财政局工作; 1997-2004: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州分行)工作; 2004至今:暨南大学法学院工作 著作、教材、译作 (1)《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律问题比较研究》(专著),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年8月第1版; (2)《国际私法》(副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5月第一版,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 (3)参译《牛津法律大辞典》,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8、承担课题或科研项目: (1)主持2017年度国家社科重大课题《中国海外侨胞权益保护的重大法律问题研究》子课题五“中国海外护侨的国家责任与国际保护法律机制研究”; (2)主持教育部2006年度人文社科基金规划项目“中国资产证券化实践法律问题实证研究”; (3)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2014年度基本法研究项目“基本法视域下内地与香港区际法律冲突解决之观念检讨与重构”; (4)主持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一般项目“粤港区际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先行先试问题研究”; (5)主持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课题“中国区际法律问题实证研究——以广东的司法实践为核心”; (6)主持广东省人大常委2015年特别委托课题:《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建议稿)》; (7)主持广东省政法委员会2016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委托课题“广东如何搭建自贸区和“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平台”; (8)主持暨南大学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院、广州南沙自由贸易试验区重点研究基地、南沙自贸办2016年度课题“加深粤港法律服务合作的研究”; (9)主持暨南大学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院、广州南沙自由贸易试验区重点研究基地、南沙自贸办2017年度课题“南沙自贸区粤港深度合作区运用香港司法规则的可行性研究”; (10)主持暨南大学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院、广州南沙自由贸易试验区重点研究基地、南沙自贸办2019年度课题“南沙自贸区营商环境特区建设突破口研究”; (11)主持人民银行广州分行2004年金融法制立项课题、暨南大学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美国信用管理法律机制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12)主持广东省知识产权局2007年软科学研究项目“知识产权滥用规制国际比较”; (13)主持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暨南大学知识产权与法治研究中心2011年度项目“搜索引擎服务提供者的行为自由与著作权侵权之界限”。 (14)主持暨南大学科研培育与创新基金2012年度“暨南跨越计划”项目“资产证券化风险的法律控制—基于次贷危机的研究”。 学术交流:2017年7月:香港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实践成果: (1)《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建议稿)》获得省人大采纳; (2)《广东如何搭建自贸区和“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平台》获得广东省政法委采纳。 12、所获荣誉与奖励: (1)《中国资产证券化的法律环境分析及立法选择》获中国经济法学会2004年年会优秀论文三等奖; (2)《论信托制度在金融资产处置中的运用》获广东省金融学会、广东省法官协会联合征文三等奖; (3)《存款行为法律性质新论》获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省金融学会颁发的广东省金融学会第六届优秀金融科研成果(论文类)评选三等奖; (4)《论银行卡诈骗犯罪背景下储蓄合同纠纷民事责任的承担》获得广东省法学会首届中国·南方金融法治论坛一等奖; (5)《国际私法(第三版)》(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获第十届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湘教通[2013]541号); (6)《论银行卡诈骗犯罪背景下储蓄合同纠纷民事责任的承担》获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金融学会颁发的广东金融学会第八届优秀金融科研成果评选三等奖; (7)《论银行卡诈骗犯罪背景下储蓄合同纠纷民事责任的承担》获中国银行法研究会2014年年会论文评奖三等奖; (8)《粤港相互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实践之考察:问题、原因及对策》,获广东省法学会2016年“一带一路”与粤港澳台合作法律问题研讨会征文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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