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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07-9388
  • 张立平
  • 所属院校: 湘潭大学
  • 所属院系: 法学院
  • 职称: 教授
  • 导师类型: 博导
  • 招生专业:
  • 研究领域: 民事诉讼法学;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律师法学
个人简介

个人简述:

张立平,男,1963年生,湖南湘乡人,1984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先后获湘潭大学硕士学位、博士学位。1984年7月至1995年2月任湘潭市第一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经全国第一次律师资格考试合格取得律师资格,1996年7月获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1995年3月执教于湘潭大学法学院,任讲师,1997年12月兼湖南莲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1999.07—2008.07任副教授。现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民事诉讼法学科组组长,国家精品课程诉讼证据法学主讲教师。主要讲授民事诉讼法学、诉讼证据法学、法律文书学、律师与公证制度、律师法学等本科研究生课程。兼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湘潭市民商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会员,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湘潭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株洲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南勤人坡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民事诉讼法学、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律师法学。主持及参与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部级以上项目10余项。主持在研省重大项目及其它省级以上项目多项;出版专著1部,合著2部,合编、副主编、参编教材10余部,先后在《中国法学》、《法商研究》等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荣获湘潭市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科研类优秀教师奖、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师优秀教学奖、“湘潭大学优秀教师”荣誉证书及奖励等。指导的研究生1人获得湖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入选湘潭市优秀社科专家库。


科研工作:

科研项目
1.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农村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一般项目);2.主持完成省社科规划项目《农村法律服务研究》;3.主持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我省加强环境污染的市场化机制与手段研究》(重大项目);4.主持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现代化改造》(一般项目);5.主持湖南省教育厅项目《和谐社会与农村纠纷解决机制研究》(重点项目);6.主持:湘潭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点项目《法制现代化视野下的“三调联动”机制实证研究》(重点项目);7.参与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社会变迁与刑事诉讼制度现代化》(一般项目);8.参与完成省社科规划项目《农村经济法制系统工程研究》;9.参与湖南省教育厅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地方性大学法学本科专业精品课程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10.参与其他省部级以上项目多项。
科研成果
著作:
1.《我国农村法律服务的历史与转型》,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独著;2. 《中国司法救济》,韩国世宗出版社2005-03-30 版,合著;3.《法学类学生专业论文导写》,中南工大出版社,2000-09-28版。2003年重印,合作编著。
主要论文:
1.《中国民事诉讼不宜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国法学》2014年第1期,独著,CSSCI 《检察日报》2014年4月8日学术版摘录转载;2.《为什么调解优先——以纠纷解决的思维模式为视角》,《法商研究》2014年第4期,CSSCI,独著;3.《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的法律定位及其制度完善——以法条与司法解释的逻辑解读为基点》,《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1期,CSSCI,第一作者;4.《诉讼证明目的之界定及其实现条件》,《学海》2008年第3期,CSSCI,独著;5.《论诉讼证明标准之主客双重性》,《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2期,CSSCI ,独著,该文主要观点和论据被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法学基地9+1)合作编写的《中国法学三十年》(1978—2008)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摘录;
成果获奖
1.2016年3月,论文《中国民事诉讼不宜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国法学》2014年第1期),获中共湘潭市委、湘潭市人民政府湘潭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2006年11月获湖南省教育厅“诉讼法学系列课程建设的研究与实践”二等奖;3.2006年12月获湘潭大学“诉讼法学系列课程建设的研究与实践”一等奖;4.2003年11月获湘潭大学《法律文书写作学“课件三等奖;5.2004年5月获中共湘潭大学委员会关心共青团工作“育才奖”。6.2016年5月获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裕邦”教师优秀教学奖;7.2015年5月获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评为“君泽君”科研类优秀教师奖。8.2016年9月获湘潭大学“湘潭大学优秀教师”荣誉证书及奖励。
代表性学术成果
1.《我国农村法律服务的历史与转型》,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独著;2.《中国民事诉讼不宜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国法学》2014年第1期,CSSCI,独著,《检察日报》2014年4月8日学术版摘录转载;3.《为什么调解优先——以纠纷解决的思维模式为视角》,《法商研究》2014年第4期,CSSCI,独著;4.《论诉讼证明标准之主客双重性》,《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2期,CSSCI ,独著,该文主要观点和论据被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法学基地9+1)合作编写的《中国法学三十年》(1978—2008)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摘录;5.《论执行和解的法理基础》,《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CSSCI扩展板,第一作者,《人大复印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08年第6期全文转载;6.《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研究》,《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6期,独著,人大复印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1999年第4期全文转载。
主编、参编教材
1.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民事诉讼法学自学辅导》,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11-01版,2002年11月第2次印刷,合编;2.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教材《民事诉讼法学》,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2-01版,副主编;3.《模拟法庭教科书》,湘潭大学出版社2007-12-01版,副主编;4.《法律文书写作学》,中南工业大学出版社1997-09-01版,副主编;5.《民事诉讼法学新论》,中南工业大学出版社1997-08-01版,副主编;6. 何文燕主编: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教材:《民事诉讼法学》,湖南人民出版社、湖南大学出版社2001-08-12版,副主编;7.《中国调解学教程》,湘潭大学出版社2016-04-01版,副主编;8.高等学校法学专业选修课程教材《证据法学》,湖南大学出版社2006-11-01版,参编;9.《法学基础课程导读》,湘潭大学出版社2009-11-01版,参编;10.《新编法律基础教程》(修订版),湖南人民出版社2001-09-28版,参编;11.《新编法律基础教程》,湖南人民出版社1999-08-01版,参编;12.宋世杰主编:《律师法学》,中南工业大学出版社1997-08-01版,参编;13.21世纪法学研究生系列教材《民事诉讼法学专论》,湘潭大学出版社2011-12-01 版,参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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