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6-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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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 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我校 2027 年采用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称直博)、硕博 连读和“申请-考核”三种招生方式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服务战略、供需适配、综合评价、择 优录取”的原则,通过分类选拔、多元考核、综合评价的方式选拔攻读博士学位 研究生。我校校本部教学区包括燕园校区、新燕园校区(昌平)、软件与微电子 学院(大兴)和深圳研究生院(深圳)。有关招生信息可查询北京大学研究生招 生网(以下简称北大研招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和相关学院 (系、所、研究院)(以下简称院系)网站。
一、招生专业与人数
2027 年校本部招生院系、专业、计划和有关要求详见《北京大学 2027年博 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各专业的招生方式由院系自定,招生人数包含在院系“计划招生数”中。
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相关信息可到院系网站查询。
二、学习方式与学制
1.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各专业、方向的 学习方式详见《北京大学 202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被我校录取的非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须在报到前签署“定向就业研究生协议书”。
2.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学制为4年;本科毕业生直 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学制为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士、博士两个学习 阶段学制之和不少于5年。招生院系(或项目)有特殊说明的按照说明执行。
三、直博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 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报考事项详见《北京大学2027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校本部)》。
我校部分学科启动面向海外高校中国籍优秀本科毕业生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 位研究生,报考事项详见相关院系的招生说明。
四、硕博连读
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可在入学满一年后申请硕博连读,具体选拔时间、人数和选拔办法等按照《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2027 年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详见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以 及相关院系硕博连读相关规定执行。
五、申请-考核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 纪守法;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 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 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 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 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4.符合报考院系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流程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的具体时间详见院系招生说明或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登录北大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 料。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北京大学 2027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网上 报名公告》。本招生年度内,每名申请人最多可填报我校两个志愿;报名费用为 每个报考志愿 200元,报名费须于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在北大研招网在线支付;一 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等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院系收 到申请人报名材料或报名截止后,申请人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网报信息 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含本人图像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后续考核或录取 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提交报名材料
申请人须按照招生简章、报名公告和院系招生说明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如实 向报考院系提交下列材料:
(1) 《北京大学 202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 缴费成功后,方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确认后须在第2页和第3页上签署本人 姓名);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 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硕 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 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已在国(境)外院校获得学历学位证书 的,报名时需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书》);
(4) 毕业(在读)院校出具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 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6) 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 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 两封专家推荐信(推荐专家须具有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副教授(或相 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专家线上填写提交推荐信后,将推荐信原件密封 并在信封封口骑缝处签字);
(8)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认可的外语语种、证明种类、有效期、合格标 准等具体要求详见报考院系招生说明或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9) 报考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提交报名材料地址和相关要求详见报考院系招生说明或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三)考核与评价
考核与评价分为初审和复试两个阶段,由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 组织。具体流程和要求详见院系招生说明或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复试前,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 件等材料,供招生院系核验。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需同时提交教育 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供核验。如院系对申请人 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申请人须按照院系要求提交权威 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复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 士学位主干课程。
复试将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采取笔试、面试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对考生 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进行考核。笔试(含同等学力加试)和面试均采 用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笔试或面试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学校对院系考核程序、招生人数和考核通过的名单等进行全面审查,审查通 过的,由院系公示拟录取名单。
申请人的初审和复试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未于本年度规定时间内参加 初审、复试者,不予录取。
已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 院系进行核查,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需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 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供核查。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 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已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六、专项计划(项目)
(一)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能力,建立健全科研经费支撑博士培养 的新机制,我校按照教育部部署,2027年继续在部分院系实施“科研经费博士研 究生专项招生计划”(以下简称科研博士计划)。该计划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习 方式均为全日制,就业方式均为非定向就业,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科研博士计划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学校不住宿专项助 学金。
(二)“前沿工程博士专业学位”项目
为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瞄准前沿工程科技领域,推动工程科学技术创新和战 略管理创新,加快培养国家亟需的工程科技领军人才,我校2027年通过“申请 考核”方式招收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资源与环境5个类 别“前沿工程博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研究生。该项目招收的博士生就业方式均 为定向就业,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及工资关系等均不转入学校。
(三)其他
“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报考条件和普通考生相同,相关报考资格由主管部门审定。通过院系组织的复试的,由学校结合国家政策、专项计划数量、生源情况、院系学科分布情况等综合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
报考专项计划/项目、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报考条件请咨询报考院系并查阅相 关项目招生简章、院系招生说明。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 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 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体检
除本校硕博连读生外,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 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新生的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 关规定执行。
九、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我校招收的所有博士研究生都应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学费(学费标 准详见附件)。
(二)奖助学金
1.我校奖助学金有关规定查询网址
http://grs.pku.edu.cn/jzgz/gzsk/index.htm
2.我校国家奖学金有关规定查询网址
http://xgb.pku.edu.cn/jxj/jxjxm/index.htm
十、其他事项
1.有关招生院系的进一步信息,如院系基本情况、科研、导师队伍、培养和 奖助政策等,可在相关院系网站查询。
2.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3.申请人应及时关注我校及招生院系发布、发送的相关文件、通知,因申请 人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4.我校医学部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奖助学金和住宿等具体事宜详见医学部招 生简章。
5.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6.若上级部门在 2027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 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十一、招生咨询
1.校本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燕园大厦13层1317-1318房间
邮政编码:100871
2.校本部各招生院系联系方式查询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lxxx/lxyx/index.htm
3.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2802338
监督电话:010-82805630
电子邮件:yzb@bjm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医学部行政一号楼 328房间
邮政编码:100191
